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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 of user:vphilomenao

      liu柄辰836○r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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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答:2

      怀孕后哪些原因会造成孩子畸形呢?

      我怀孕后,就经常听一些老人说女人在怀孕的时候,不能拿剪刀,否则生下来的小孩会有先天性兔唇的缺陷,不能在卧房的墙壁上钉东西,不然会流产,我不太相信这样的说法,请问怀孕后哪些原因会造成孩子畸形呢?

        avatar of 明溪清流

        明溪清流

        历史

         

        你说的这些都是迷信,环孕后一般有吃药,或环境因素,以及遗传基因等会导致孩子畸形,特别是怀孕初期不要吃药,容易致畸,孕前3个月至孕后3个月要吃叶酸,防止神经管畸形,不要在有污染等环境下生活,也容易致畸,做好孕前检查,看看是否有致畸的遗传因素。

        2014-11-04 23:46:15

        提问者对回答的评价(星):

          avatar of 幻柏丙08oㄛ

          幻柏丙08oㄛ

          历史

          老人这种说法只是源于那个时代,因为过去年代没有致畸的医学观念
          其实,在那个年代里,根本没有人有致畸的医学观念,也就是说还没有孕妇如果暴露于有害的环境中,或接触到有害胎儿的物质,将会导致胎儿的先天性缺陷的一种因果观念。人们对于生下先天性有缺陷的婴儿,不是怪罪于一些无关紧要的芝麻小事来牵强附会,就是听天由命,以为是老天或上帝在责罚他们,只好逆来顺受,于是乎就有了不少的没有科学根据的所谓禁忌出现。
          这种错误的观念,一直延续到1960年,才被两件畸形儿突发事件打破,从此以后,人们才渐渐地了解,在日常生活中,竟有不少的致畸物质存在,一不小心就会惹下大祸。但是反过来,只要孕妇处处小心谨慎,趋吉避凶,那么她腹中的胎儿也一定会是安然无恙的。
          致畸事件一二谈
          1962年,在欧洲各国市面上,流行出售一种非处方剂的安眠药——沙利多迈(Thalidomide),效果不错,孕妇服用以后,不但可以睡得好,而且使其早期怀孕的害喜症状也减轻不少,所以市面上颇为流行。此种药物不久也进入日本市场,改商品名为“易速眠”,并辗转销到台湾省来,不料几年后,曾服用此药的孕妇生下四肢畸形(短肢)儿的报告纷纷从各地出现,台湾省也不例外,而且经追查的结果,才发现是沙利多迈惹的祸,从此该药就因有致畸形性而被禁售了。在这一次沙利多迈事件中,只有美国没有被波及,原来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的一位检验员在测试中发现此药并不安定,建议该局不能发给贩卖许可执照,不得进入美国市场,使得美国人逃过此劫。由此可见美国人多么尊重一位学有专长,即使职位不高的专业人员的意见,同时也意味着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内人员上上下下的心态是多么地保守,也许为了全国人民的健康着想,此种心态不见得不好。这一位检验人员后来也得到美国总统颁发的勋章,奖励他忠于职守,强力把关,使美国各地都没有出现因沙利多迈而引起的先天性四肢缺陷儿。另外在1964年,美国爆发德国麻疹大流行,接着不久就出现数十个新生儿患“先天性德国麻疹症候群”,患者生来患有先天性心脏病、耳聋目盲、白内障、心智障碍。
          避免接触到外界的致畸物
          由此二件致畸事件,改变了大家对致畸原因的看法,因此医学界作了很多的研究,发现还有不少的物质,皆会产生这种可怕的后果,因此凡能使发育中的胚胎产生身体缺陷的物质或因素通称为致畸物或畸胎原( Teratogens),Teratogen源自希腊语,意为Monster怪胎或畸胎。而致畸物,可以是污染环境的化学物质,或是引起母子感染的微生物,或是自然界的一些物理因子、烟酒、药物、禁药等等。所以以现在的科学观念来说,孕妇的禁忌,其实讲得更坦白一点,就是要如何来避免接触到外界有害胎儿的致畸物?因此为了防范环境中有害的物质,达到优生的目的,往后谈孕妇的禁忌的一系列文章中,从有害优生的微生物感染,谈到周围的毒物如物理、化学物质、日常作息之衣食住行可能遭到有害的物质、烟酒、药物(包括禁药)等,如何来确认有碍优生的危险因子?掌握优生的策略,并期望能追求到无毒的孕期生活空间。
          有碍优生的微生物感染
          谈到有碍优生的微生物感染真是包罗万象,而到目前医学上已确认者包括滤过性病毒、梅毒螺旋菌、寄生虫等。分别叙述如下:
          (一)巨细胞病毒
          巨细胞病毒可以说存在于我们周围的环境,比比皆是。孕妇如果感染巨细胞病毒,约有3%的胎儿会受到感染而产生下列的伤害。如严重的神经系统伤害——小头、瞎眼、白内障、痉挛、僵直、耳聋、心智退化等。还好感染到巨细胞病毒的胎儿产生这些伤害的机会并不高。巨细胞病毒的感染到目前为止,并没有什么药物可以治疗,也没有疫苗可资接种。不像德国麻疹和水痘一样,感染巨细胞病毒以后,并不能获得终生免疫,有些运气不佳的妇女在连续几次的怀孕中,竞感染过多次的巨细胞病毒。因此预防被巨细胞感染就成为最佳的方法,以及你的家人在煮饭、吃东西之前及换婴儿尿布之后要勤于洗手,尤其是用肥皂洗手,不但可以预防巨细胞感染,而且连毒浆菌感染也可减少很多。
          (二)单纯性庖疹
          疱疹病毒的感染会导致发烧、长水疱,水疱破掉后会有溃疡产生并发疼痛。虽然到目前为止,还不清楚孕妇感染疱疹以后是否会导致流产或胎儿畸形?但有一点已经很清楚,就是胎儿经过产道自然分娩的时候,如果接触到疱疹患处的病变,将被感染,受感染的婴儿不是死亡,就是其脑部受伤害引起智障、或脑性麻痹,后果相当严重。为了避免此种悲剧,如果在即将临产的1个月前,在产道已有疱疹病变,则生产方式改为剖腹产,就可以安然无恙。因此在怀孕期间,如果发现有阴部疼痛水疱,应该马上告知你的产科医师,为你作一些检查来确定是否长疱疹,以便作适当的处理与生产方式的选择;如果你以前曾患过阴部疱疹,为了怕在怀孕期间复发,也得请你的产科医师在接近预产期时,替你仔细的检查产道,是否存在着疱疹的病变?如果你的配偶患有疱疹,那么行房时务必带保险套来预防疱疹的感染。
          (三)爱滋病
          后天免疫缺乏症候群俗称爱滋病,是因感染爱滋病毒所引起,会导致身体免疫机能丧失,无法抵抗外来微生物的侵袭,以目前医学科技的进步,尚无有效治疗方法,也无疫苗可供预防,所以死亡率极高,号称“20世纪的黑死病”。
          爱滋病主要是经过性接触及血液传染;性的接触大部分是多位性交对象的同性恋或双性恋男性间的彼此感染;异性间的性接触,如果对方是爱滋病人或带菌者,也可能感染;血液传染包括共同针头、针筒、输血或接受血液制剂。不久以前台湾省也曾有一例爱滋病妈妈生下一个爱滋病带原的婴儿,这种母子垂直传染的主要途径有:
          ①胎儿在子宫内经母体循环。
          ②生产时经血液或其他体液如羊水。
          ③产后哺乳。
          据估计其传染率均在40%~500/0之间。爱滋病幼儿最常见的症状是体重不增加、胃口欠佳,以及经常发烧,当然也会出现免疫系统功能不全而并发细菌感染,通常其寿命活不过2岁。虽然孕妇能否筛检爱滋病?医学界正在考量,尚未定论,但下列高危险群孕妇就应该接受筛检:
          ①性交对象中有已被证实是爱滋病感染者或带原者。
          ②特种营业女子及有多重性交对象者。
          ③性交伴侣中有药物滥用者、双性恋者、血友病患者。
          ④性交伴侣是来自爱滋病好发地区的外籍人士。
          ⑤自身是药物滥用者。
          ⑥性交伴侣是出生或居住在异性性交传染爱滋病占重要地位的地区者。
          ⑦重复接受大量输血者。
          爱滋病血液筛检报告呈阳性者,如未怀孕,最好要避孕,以免遗祸子身;要是已经怀孕了,应考虑作人工流产,免得孩子将来多灾多难而且死于非命。至于预防之道,在于避免性泛滥,正确认识爱滋病是怎样传染的,可以使我们提高警觉,注意防范:如行房前带保险套等方法。
          (四)梅毒
          梅毒是性病的一种,其病原菌为梅毒螺旋菌,会经过胎盘传染给胎儿形成先天性梅毒而引起早产、死产或新生儿死亡,至于幸存的新生儿几乎身体各部分都会受到伤害,所以孕妇应及早接受产前检查,梅毒血清筛检,如果己感染梅毒,应及早以盘尼西林治疗,因为盘尼西林会通过胎盘,所以孕妇与其胎儿皆会受到治疗而痊愈。梅毒患者不会产生永久免疫,虽然经抗生素治愈后,也会重复被感染,值得注意防范。预防之道在于防止性伴侣之间的传染,男方切勿寻花问柳,女方如发现阴部有溃疡,应赶紧报告你的医师,为你作梅毒血清检查,早期发现早期治疗,行房时带保险套也可遏止梅毒的传染。
          (五)毒浆菌病
          毒浆菌病乃是受到肠道寄生虫——毒浆菌感染所引起。当孕妇受到感染的时候,毒浆菌会通过胎盘感染到胎儿,导致先天性毒浆菌病,引起严重的先天性缺陷,此种寄生虫可以在猫的大便或一些未煮熟的肉类中发现。抽血检查可以测出是否具有抗体存在?如果有抗体存在,就不怕被感染,要是没有的话,就值得你小心提防。
          (六)登革热
          最近几年在台湾省各地尤其是南部流行登革热,忽起忽落,令人提心吊胆。登革热俗名天狗热,是借着病媒斑蚊来传染病毒。当病人受带病毒的斑蚊叮咬后,约有5~8天的潜伏期,接着病人突然发高烧、寒颤、头痛、后眼窝痛、畏光、下背痛及全身肌肉关节痛。发烧的型式呈马鞍型(即先烧几天、退、又烧)或间歇型(每天起伏)持续约7天左右。大部分的病人于热退期或烧退后1—2天才出疹,疹形是多形性,全身出现麻疹样的斑丘状的或风疹块状的疹子。急性期病程约1个星期,烧退后有一段较长的恢复期约2个星期,此时病人觉得疲倦乏力。登革热有第一、二、三、四型,如果在同一地区出现两种型的登革热时,就有重复感染的机会,变成出血性登革热,就会有点状出血、紫斑、瘀血、流鼻血、牙龈出血、吐血及解黑便,出血部位以瞳孔、鼻孔、牙龈、肛门及妇女子宫最多。任何一种型的登革热,其死亡率只有1%,而重复感染出现出血性登革热的比例会升高,若合并休克时,其死亡率为15%~50%。
          登革热除了给一般大众相当大的威胁外,对孕妇而言,无疑是一场最长的梦魇,万一孕妇患登革热,是否会影响腹内胎儿的健全?因为省内过去此种病例过少,使得有关的文献及研究太少,因此还需长时间的追踪观察才能获得一个正确的结论。但在东南亚等热带地区登革热年年流行,感染人数以成千上万人次计,但从未有登革热畸形婴的报告提出。所以民众虽不可疏于防范,但孕妇也不必过于心怀恐惧度日,以免因心理压力过大,反而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
          在登革热流行期间,高雄区医院附设医院妇产科,曾对9名在怀孕5~16个星期感染登革热的孕妇,施行羊水穿刺术或绒毛取样筛检,结果羊水染色体分析均正常,羊水和母血中的A胎儿蛋白浓度也在正常范围内。这9个病例不但无流产现象,产下的新生儿外观也都正常。不久以前,日本的一项流行病学调查曾指出,母亲于怀孕初期发高烧,则胎儿发生无脑与脊柱裂的比例,较未发烧的母亲来得高,这对于主要症状是高烧的登革热,无疑是一大威胁。因此登革热可能影响胎儿的机会,只有在怀孕前3个月时才会发生,这时候胎儿中枢神经尚未发育成熟,病毒可能会感染,因为过去动物实验曾经证实,受孕的猪在怀孕初期感染日本脑炎病毒,有导致流产和畸形的可能,不过机率并不很高而已,而登革热病毒与脑炎病毒相似。另外,母体感染后发高烧症状,也会造成影响。不过,孕妇在确定怀孕后,如发现自己感染疑似登革热,可以请医师选择安全的药物先退烧,切勿擅自使用阿斯匹林或In-domethacin等会抑止血小板功能的药物,以免增加病人出血的倾向。在怀孕16—20个星期时,再请专科医师做产前超声波检查,这时候就算胎儿不幸发生脸部畸形或无脑症,已可从超声波看得清楚,妇产科医师将会协助进一步处理。至于怀孕4个月以后才遭致感染,由于这时胎儿神经管已关闭,头脸也已成形,准妈妈们不用过于担忧。所以孕妇如得了登革热也不必急于做人工流产。
          登革热自1987年9月在屏东东港地区爆发以来,开始头2年曾引起大流行,虽经全国上下积极的防治已得到控制,但在省内仍有零星的病例发现,显示流行病仍未全然扑灭,仍值得大家小心提防。预防之道乃在扑灭病媒斑蚊,此种媒蚊最常在各种容器中孳生,所以大家一起来清除此种孳生源,才能完全消除登革热。
          孕妇的第一个禁忌
          孕妇的第一个禁忌,乃是不要受到任何微生物感染,即使像一些似乎不会导致畸胎的感染如链球菌性喉炎、麻疹、感冒、尿路感染,引起上吐下泻的肠胃炎也尽可能不要。那么如何才能预防受感染呢?孕妇不要与病人或会传染疾病的动物接触,也就是说不要接触到感染源。在怀孕之前,务必抽血测试是否有德国麻疹的抗体或其他疾病,如果没有抗体就得尽快接受疫苗的接种,对于从事托婴工作的妇女最易被传染到麻疹、腮腺炎、水痘或其他小孩疾病,应注意是否接受疫苗接种,医师、护士当然也不例外。万一在怀孕期间受到感染,应赶紧治疗,免于因微生物感染而有致畸的危险。

          2014-11-04 22:0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