涛荣337
问答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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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省市及自治区、不同单位晚育津贴是不一样的。一般来说是根据你单位的平均生育基数来做为单位员工的津贴基数,再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 , 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产假天数,产假一般是98天,晚育的话可以增加30天也就是128天,如果难产或者多胞胎产假天数也相应增加,难产可以再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一胎可以增加15天。另外,分娩时实施输卵管结扎术的,增加14天的生育津贴;女员工晚育(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孩子)而且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30天的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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