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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xhlm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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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答:8

      怀孕初期吃了药对胎儿有影响吗?

      各位同志你们好: 我在月经前一天开始吃了六天中药和一些西药、洗药、塞药,今天是28号,已有40天没有来月经了,今天用测试纸测了一下好像怀孕了,麻烦问一下这对胎儿有影响吗? 药品名:君必青、制霉菌素阴道泡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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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oBaoLeYao

        历史

         

        孕期用药的种类对胎儿的影响

        药物可能对胎儿有影响,但并非所有药物都对胎儿有影响。为了弄清究竟哪种药物对胎儿有致畸作用,有关专家做了大量的动物实验和长期的临床观察,总结出了一定的规律。根据药物对胎儿可能产生的危险和不良影响的程度,将其分为五级,掌握了五个分级,在用药时就可以根据情况用药了。

        A级是已证实对人类胎儿无不良影响,是最安全的。如抗甲状腺素的甲状腺片。

        B级是对胎儿无危害证据,动物实验可能对胎儿有害。如抗感染药物中的青霉素、头孢唑琳(先锋霉素V)、头孢曲松(头孢三嗪)、大观霉素(壮观霉素)、红霉素、林可霉素(洁霉素)、克林霉素(氯洁霉素)、磺胺甲恶唑(新诺明)、乙胺丁醇、甲硝唑等;降压药中的硫酸镁;降糖药中的胰岛素;激素中的泼尼松;以及消炎痛等。

        C级是不能排除危害性,动物实验可能对胎儿有害(致畸或致死),但并未在人类身上充分研究,或对孕妇的益处大于对胎儿的危害。如抗感染药物中的庆大霉素、妥布霉素、螺旋霉素、氯霉素、环丙沙星、甲氧卞啶、异烟肼(雷米封)等;降压药中的心痛定、消普钠、尼莫地平等;解热的阿司匹林;治疗哮喘的氨茶碱、麻黄碱、舒喘灵;激素中的地塞米松;以及肝素、狂犬疫苗、鼠疫疫苗等。

        D级是有危害人类胎儿的明确证据,但治疗孕妇疾病的效益明显超过药物的危害,如孕妇病情严重,应用其它安全药物无效时可以应用。如抗感染药物中的链霉素、卡那霉素、四环素、土霉素、盐酸米诺环素(美满霉素);降压药中的卡托普利;神经系统药物中的鲁米那、安定;利尿的氢氯塞嗪;以及碘化钾、华法令和抗癌药物。

        X级是对人类或动物的胎儿都有危害,妊娠期或即将妊娠的妇女应该禁用的药物。如抗感染药物中的病毒唑等、激素中的乙烯雌酚、米非司酮、氯米芬、达那唑;以及麻疹疫苗、流行性腮腺炎疫苗、牛痘疫苗、风疹病毒疫苗等。

        与用药量的关系

        一些有危害的药物,不小心用一两次,一般也不会对胎儿产生太大的影响,而一些被认为是安全的营养药也不宜过量应用。

        因此,孕妇或准孕妇们,有病应及时到正规医院就医,医生会权衡药物的利弊,合理选择用药的。

        大霉素为什么会使小儿听力下降?

        庆大霉素为广谱抗生素,是对多种细菌感染性疾病疗效较好的药物,临床应用相当普遍。庆大霉素的毒性主要表现在,可造成第八对脑神经损害,直接影响到听力。使听力下降,甚至耳聋。庆大霉素的这种毒性与用药剂量有关。小儿,特别是婴儿的神经系统的发育还不够成熟,对这种毒性更敏感些,用药数天后耳朵就嗡嗡作响,继续用药还会出现听力下降,甚至耳聋。

        孕妇用庆大霉素时,还可通过胎盘使胎儿受到损害,因此更应慎重使用。

        如何防止庆大霉素的副作用?

        有专家认为,防止庆大霉素毒性作用的有效办法有如下几点:

        (1)正确掌握庆大霉素的适应症和禁忌症,切莫滥用。

        (2)严格掌握用药剂量和疗程。一般用药时间不超过5天,小儿用量要根据体重严格计算。

        (3)用药前要很好估计肾功能状况。

        (4)用药前必须纠正血容量和电解质紊乱。

        (5)切忌与其它对肾脏有毒性的药物如卡那霉素、链霉素、多粘菌素等合用。也不可与先锋霉素、强利尿药等合用。

        (6)用药期间,应密切观察和监护肾脏功能的变化。若发现尿蛋白呈阳性,尿沉渣出现大量肾小管上皮细胞、红细胞及管型时,应及时停药。


        药物对胎儿的影响与孕周的大小有关,由药物引起的胎儿损害或畸形,一般都发生在妊娠期的头3个月内,特别是前8个星期内最为突出。孕妇如果用药不当,往往会引起流产或使胎儿患有功能性疾病,甚至造成先天性畸形。另外,孕妇分娩前2个星期内的用药,也应特别慎重,因为有的药物会影响新生儿的造血功能,或引起严重的黄疸与溶血性贫血,有时甚至会导致胎儿死亡。

        呼吸科的疾病多为常见病、多发病,生活中经常会遇到,因此怀孕后患此类疾病的机会较多,用药时需特别注意,但也不要因噎废食,因为害怕药物的副作用而绝对不用药,以致耽误病情,造成更大的损害。

        普通感冒是病毒感染引起的,有自限性,病程一周左右,对胎儿影响不会很大,注意休息,多饮水,口服一些中成药即可,如感冒冲剂、板蓝根、柴胡等。不宜使用感冒通、新速效感冒片等抗感冒西药;不宜使用扑热息痛、阿司匹林(乙酰水杨酸)、复方阿司匹林(APC)、去痛片(索密痛)等解热止痛药。如果出现咽痛症状,注意多饮水,少食辛辣食物,不宜服用华素片,因为其中含有碘元素,对胎儿的发育有影响;不宜使用金果含片,因为其中含有对胎儿可能有影响的蟾酥。如出现咳嗽、咯痰,可服用秋梨膏或冰糖梨水。

        感冒后如果伴有发热,血白细胞升高,提示可能有上呼吸道细菌感染,此时需要使用抗生素消炎。一般来讲,如果不存在药物过敏的情况,上呼吸道或下呼吸道细菌感染时,可选用青霉素、先锋、西力欣、希克劳、菌必治。其他类抗生素药物须视具体情况酌情选用,用药原则是短期、适量,以将药物的副作用降至最低点,如病情需要可慎用红霉素类,不宜选用奥复星、四环素、氯霉素、增效联磺、庆大霉素等药物。

        哮喘病人如计划怀孕,应根据身体情况选择是否受孕及受孕时间,避开发作期及冬季,可以保证胎儿在前3个月中是安全的。如果怀孕期间哮喘发作或怀孕后新发哮喘,必要时还需用药,如氨茶碱、喘乐宁气雾剂、美喘清、必可酮气雾剂等平喘药。

        结核病人应等到结核治愈后再怀孕。如果怀孕期间不幸患上结核,就应使用抗结核药。抗结核药物虽然没有发现肯定的致畸作用,但不是绝对安全的,而结核病本身对胎儿又有较大的危害,因此异烟肼、利福平、乙胺丁醇等药物需要慎重使用。

        有些孕妇患病时,对西药怀有恐惧心理,但却随意选用中药,认为它们药性缓和、安全可靠。然而,某些中药含有生物碱等成分,有一定的毒性。若几种中药合用,毒性更为复杂,往往会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尤其是在怀孕初期的3个月内,几乎与西药一样,易引起胎儿畸形,早产、流产或死胎,所以不能忽视。

        孕期特别提示

        1.应禁用的中药:活血化瘀药:川芎、益母草等。

        峻下理气药:大黄、皂角、元胡等。

        芳香走窜药:麝香、冰片等。

        2.需慎用的中药有:辛热药:如肉桂、厚朴、干姜等。

        补益药:如五味子、棉根皮等。

        3.孕妇禁用的中成药:六神丸、牛黄解毒片、活络丹等。

        2008-07-28 21:21:44

        提问者对回答的评价(星):

          avatar of dan101516

          dan101516

          历史

          孕一个月应该没事的吧,你可以去咨询一下医生

          2008-07-28 21:26:57

            avatar of hanyue8124

            hanyue8124

            历史

            我在怀孕的第一个月因没察觉已经怀孕,吃了感冒药,也用了阴道洗液和阴道给药,现在宝宝生下来了,很健康。在怀孕期用药是很难说清会不会对宝宝产生影响的,建议你还是具体咨询医生吧。

            2008-07-28 21:45:01

                avatar of 杨皓元

                杨皓元

                历史

                你应该到医院咨询一下,有时没事,一个小生命重要。

                2008-07-28 22:33:58

                  avatar of bluefeel7882

                  bluefeel7882

                  历史

                  最好先去医院检查确定是否真的怀孕了!! 

                  一、妊娠用药禁忌
                    某些药物具有损害胎元以致堕胎的副作用,所以应该作为妊娠禁忌的药物。根据药物对于胎元损害程度的不同,一般可分为禁用与慎用二类。
                    禁用药:禁用的大多是毒性较强,或药性猛烈的药物,如巴豆、斑蝥、牵牛子、大戟、甘遂、芫花、商陆、麝香、水蛭、虻虫、番泻叶、藜芦、干漆、蟾酥、蜈蚣、水银、砒石、木鳖子、生川乌、生草乌、生附子、雄黄、轻粉、硫黄等。
                    慎用药:慎用的包括通经去瘀、行气破滞以及辛热等药物,如制附子、贯众、桃仁、红花、大黄、枳实、干姜、肉桂、益母草、法半夏、常山、天南星等。
                    凡禁用的药物,绝对不能使用;慎用的药物,则可根据孕妇患病的情况,斟情使用。但没有特殊必要时,应尽量避免,以防发生事故。


                    二、孕妇不宜使用的中成药
                    一些西药会引起孕妇流产,胎儿畸形,因而中成药受到了孕妇的喜爱,其实,一些中成药毒性也很大,也会导致胎儿畸形、流产或胎死腹中。一般来说,下列中成药孕妇不宜使用。
                    1.清热类:具有清热解毒、泻火、祛湿等功效的中成药,如大神丸,在怀孕早期服用可能引发胎儿畸形;孕后期服用易致儿童智力低下等后果。而含有牛黄等成分的中成药,因其攻下、泻下之力较强,易致孕妇流产,如牛黄解毒丸、片子癀、犀黄丸、败毒膏、消炎解毒丸等。
                    2.祛风湿痹症类:以祛风、散寒、除湿止痛为主要功效的中成药,如虎骨木瓜丸,其中活血之牛膝有损胎儿。类似的中成药,还有大活络丸、天麻丸、华佗再造丸、伤湿祛痛膏等。而抗栓再造丸则因大黄攻下、水蛭破血,故孕妇禁用。
                    3.消导类:即有消食、导滞、化积作用的一类中成药,如槟榔四消丸、清胃和中丸、九制大黄丸、香砂养胃丸、大山楂丸等,都具有活血行气、攻下之效,故易致流产。
                    4.泻下类:有通导大便、排除肠胃积滞、或攻逐水饮、润肠通便的中成药,如十枣丸、舟车丸、麻仁丸、润肠丸等,因攻下力甚强,有损胎气。
                    5.理气类:具有疏畅气机,降气行气之功效的中成药,如木香顺气丸、十香止痛丸、气滞胃痛冲剂等,因其多为下气破气药,行气解郁力强而被列为孕妇的禁忌药。
                    6.理血类:即有活血祛瘀、理气通络、止血功能的中成药,如七厘散、小金丹、虎杖片、脑血栓片、云南白药、三七片等,因其祛瘀活血力过强,易致流产。
                    7.开窍类:具有开窍醒脑的中成药。如冠心苏合丸、苏冰滴丸、安宫牛黄丸等,因为内含麝香、辛香走窜,易损伤胎儿之气,孕妇用之恐致堕胎。
                    8.驱虫类:具有驱虫、消炎、止痛功能,能够驱除肠道寄生虫的中成药,为攻伐有毒之品,易致孕妇流产、胎儿畸形等,如囊虫丸、驱虫片、化虫丸等。
                    9.祛湿类:凡治疗水肿、泄泻、痰饮、黄疸、淋浊、湿泻等的中成药,如利胆排石片、胆石通等,皆具有化湿利水、通淋泻浊之功效,故孕妇不宜服用。
                    10.疮疡剂:以解毒消肿、排脓、生肌为主要功能的中成药,如祛腐生肌散、疮疡膏、败毒膏等,含大黄、红花、当归,为活血通经之品;而百灵膏、百降丹,因含有毒成分,对孕妇不利。

                  孕妇用药有很多禁忌。因为有些药物对胎儿危害较大甚至可导致胎儿畸形。致畸药物很多,通常有以下几类药物:

                  1、抗生素类药物。如四环素、土霉素、链霉素、庆大霉素、新霉素等。四环素、土霉素可造成胎儿短肢畸形,囱门隆起,先天性白内障,妊娠末期服用可造成儿童期牙釉质发育不良;链霉素、庆大霉素类药物可损害胎儿第八对脑神经,导致先天性耳聋,还可损害肾脏功能;新霉素可使胎儿骨路发育异常,骈指、肾肺小动脉狭窄、先天性白内障,智力障碍。

                  2、抗疟药。如奎宁、氯喹乙胺嘧啶,可致胎儿多发畸形。如耳聋,四肢缺损,脑积水等。

                  3、治疗糖尿病类的药物。如氯硫丙尿、达麦康、糖斯平等,可致肢体畸形,兔唇,死胎等。

                  4、巴比妥类及其他镇静催眠药物。如苯妥英钠、扑痫酮、安宁等,可致肢体、面部及脑发育畸形。

                  5、抗癌类药物。如更生霉素、环磷酰胺、5—氟斡嘧啶、噻替哌等,可致无脑儿、脑积水、胯裂、兔唇、肾及输尿管缺损,四肢及眼畸形等。

                  6、激素类药物。如乙烯雌酚、黄体酮、雄激素、可的松。口服避孕药可致胎儿生殖器官畸形。如女胎男性化,阳蒂肥大,阴唇融合,男胎尿道下列等畸形。

                  7、抗凝血药物。如肝素、双香豆素、阿司匹林、水杨酸等也可致畸,并可诱发出血性疾病。总之,孕期应注意避免滥用药物,但如遇有危及孕妇生命安全的急危情况,必须用药时,应以抢救孕妇生命为主,候急危情况过去,应迅速减量或停药。那种伯影响胎儿拒绝用药的观点也是错误的,如果孕妇生命有危险,胎儿还谈何安全。所以,在孕妇用药的问题上,应分清矛盾的主次,全面兼顾。

                  2008-07-28 22:42:57

                    avatar of 浩仔

                    浩仔

                    历史

                    现代社会多如牛毛的新药特药,其名称让人眼花缭乱,更何况其药物成分及药理作用了。即使是一些老药,对胎儿的影响,迄今也不能完全肯定。
                      在不知已经怀孕的情况下服用了某些药物,要不要紧?怀孕后由于生病使用了有损胎儿的药物,对胎儿有什么样的影响,应该继续妊娠还是应中止妊娠?

                      现代社会多如牛毛的新药特药,其名称让人眼花缭乱,更何况其药物成分及药理作用了。即使是一些老药,对胎儿的影响,迄今也不能完全肯定。而且,由于胎盘屏障的影响,可以阻止某些有害的大分子药物进入胎儿血液循环。因此,药物对胎儿的实际致畸作用及潜在影响,是难以估计和预料的。

                      原则:唯一的一条大概的预测途径,就是不要完全从药物的药理作用及作用机制出发,而主要从服药时间及有关症状来加以考虑。3周以内:一般而言,服药时间发生在怀孕3周(停经3周)以内,称为安全期。此时囊胚细胞数量较少,一旦受有害药物的影响,细胞损伤则难以修复,不可避免地会造成自然流产,不必为生畸形儿担忧;若无任何流产现象,一般表示药物未对其造成影响,可以继续妊娠。3-8周:怀孕3周至8周内称高敏期,是胚体的主要器官分化发育时期。此时胚胎对于药物的影响最为敏感,致畸药物可产生致畸作用,但不一定引起自然流产。此时应根据药物毒副作用的大小及有关症状加以判断,若出现阴道出血,不宜盲目保胎,应考虑中止妊娠。8-20周:怀孕8周至4-5个月称为中敏期。此时为胎儿各器官进一步发育成熟时期,对于药物的毒副作用较为敏感,但多数不引起自然流产, 致畸程度也难以预测。此时是否中止妊娠应根据药物的毒副作用大小,有关症状,今后生育情况以及生病儿的社会心理因素及家庭因素等全面考虑,权衡利弊后再行决定。继续妊娠者应在妊娠中,晚期做羊水,b超扫描或胎儿镜检查,若是无脑儿,脊柱裂等畸形儿,应予引产;若是染色体异常或先天性代谢异常,应视病情轻重及预后,或及早终止妊娠,或给予宫内治疗。20周以后:孕4-5月以上称低敏期。此时各脏器基本已经发育,对药物的影响敏感性较低,用药后不常出现明显畸形,但可出现程度不一的发育异常或局限性损害,如眠尔通引起胎儿生长发育迟缓,氯霉素引起肝损伤,苯巴比妥引起脑损伤,链霉素,卡那霉素,奎宁,奎尼丁引起耳聋等,因此也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由于不同个体对药物的敏感性不一,胎盘屏障的阴隔效应也不尽相同,因此,上述分期也不是绝对的,尤其是对于某些毒副作用大的药物来说更是如此,如四环素,在整个妊娠期都有明显的致畸作用。所以说,为了生下一个健康,聪明的小宝宝,孕妇在妊娠期还是应尽量避免使用有损胎儿的药物为宜。

                    2008-07-28 23:48:51

                      avatar of 小寒妈咪

                      小寒妈咪

                      历史

                      我觉得你可以放宽心.1,你用药时间早,在受精后前两周内不是胎儿的致畸敏感期,在这期间用药,一般是两个结果,如果有影响胎儿保不住会自动流产,另一个结果是一点影响也没有.2,你用的还有外用药,药里的成份很难到达受精卵.3,现在的检查手段非常先进,胎儿是否健康在怀孕期间很容易检查出来的.
                      放宽心情对胎儿的发育更重要,如果决定要这个孩子就不要这件事上耿耿于怀,要知道占很大比重的人的孕期都不是说完美的,但一样都生出了健康的孩子.

                      2008-08-04 12:0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