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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 of user:xinlian68

      xinlian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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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悬赏:100分

      回答:4

      老师把我十四岁的孩子当作情人

      我的孩子今年十四岁,在社会上上的是那种一对一的学校进行补习,今年中考生。在学习期间,学校的陪读老师把她约出去和她进行了亲吻。拥抱。。。(就算是孩子同意和这老师交往,愿意当他的情人)这个老师本身有女朋友,和我的孩子讲做他的情人。导致孩子在那补习成绩没有提高反而下降。找到学校,学校说这属于不正常的一场恋爱,没什么解决结果,只是开除教师。我现不知道这里有没有什么过错方,是只属于道德问题吗?这样的问题是我们自认倒霉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东西来说这件事,比如。孩子未成年,他给孩子身心和学习造成了影响。孩子还不完全懂爱情的年龄,他却和孩子讲情人这种关系,有教唆一说吗。还有校方是一点责任都没有吗。。谢谢您帮我解答下,望给予解答我应怎样做

        avatar of kangle-2007

        kangle-2007

        历史

         

        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儿童的隐私权和精神纯正权。所谓精神纯正权,是指善良操行和作风的养成权。易言之,是在操行作风养成中不受不正当教唆的人格权。
        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儿童,即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男女孩。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的手段如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强奸等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
        犯本罪的,依“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从重处罚,聚众或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的,应依“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从重处罚。

        2009-06-18 11:37:19

        提问者对回答的评价(星): ★ ★ ★ ★ ★

        提问者对回答的评语:谢谢给我指点

            avatar of bolin08

            bolin08

            历史

            这样的事都有啊?

            2009-06-18 11:29:30

              avatar of YOYO612

              YOYO612

              历史

              现在老师的素质实在令人担忧~~~

              2009-06-18 11:4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