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咪多
问答历史
|
慢性肾炎的主要临床表现为蛋白尿、显微镜血尿、水肿、高血压,在病程晚期,由于肾功能不全出现氮质血症。 妊娠期妇女为满足胎儿生长发育所需的营养,随着循环血量的增加,肾血流量及肾小球滤过率也明显增加。因此,妊娠加重了肾脏负担。一般认为,妊娠会加重慢性肾炎患者的病情。 慢性肾炎对胎儿的影响与肾脏损害程度及是否并发妊高症有关。仅有蛋白尿,没有高血压,肾功能也正常的轻症患者,妊娠经过一般较好,发生妊高症较少,胎儿窘迫率及新生儿死亡率低,90%以上孕妇可获活婴。若患者有蛋白尿及高血压,血压在20/13.3千帕(15 0/100毫米汞柱)以上,妊娠期发生妊高症的机会显著增加,可达70%。由于全身血管痉挛,胎盘血管痉挛、梗死、胎儿血供不足,可致胎儿宫内生长迟缓、窒息、死胎,围产期死亡率达45%。已有肾功能不全、氮质血症的患者不应妊娠,如妊娠母儿预后均差,孕妇可因肾功能衰竭死亡,胎儿则不足28周即发生死胎或因孕母病情而早产娩出死亡。 仅有蛋白尿或者蛋白尿及血压小于20/13.3千帕(150/100毫米汞柱)、肾功能正常的患者妊娠,必须转至高危门诊就诊,孕期加强营养,注意休息,用中酉医结合治疗,密切观察病情变化、胎儿发育,防治妊高症。如病情恶化,胎儿有存活可能,应及时终止妊娠,以防胎死宫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