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一涵
问答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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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用药
不同时间用药产生的后果不同:在卵子受精后1周内用药,受精卵尚未种植在子宫内膜,一般不受药物影响;如受精1——2周内用药,受精卵已种植于子宫膜,但组织尚未分化,药物产生的影响除流产外,并不引起致畸,属安全期。故在孕前或孕早早期服用了一些药物对胎儿不会有太大的影响,不必过分担心,也不必因此作人工流产。
受精后3——8周(停经5——10周)是胚胎各器官分化形成时期,极易受药物等外界因素影响而导致胎儿畸形,属“致畸高度敏感期”。在此时期不必用药时坚决不用,包括一般保健品、滋补药。可用可不用的,或暂时可停药的,就不用。如必须用药,一定要在医生指导下谨慎安全用药。如继续妊娠,可在怀孕16——20周进行产前诊断(包括B超),进一步了解胎儿生长发育情况及排除胎儿畸形。
另外,可查阅由FDA(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全球药物审查最严格的机构之一)最新颁布的妊娠药物分级(共分五级:A、B、C、D、X级),供临床选择孕期安全用药参考。
A、B级药物,对胎儿无危害或无副作用,孕期一般可安全使用,如多种维生素类,一些抗生素(如青霉素族、头孢类)等。
C、D级药物,对胎儿有危害(致畸或流产)但对孕妇有益,需权衡利弊后慎用。如一些抗生素、激素类药物。
X级,对胎儿有危害,对孕妇无益,此类为孕期禁用药,如抗癌药物,性激素(雌激素、合成孕激素)等。
孕期中合并一些常见病,如感冒、腹泻、尿路感染等,可用一些常用药。按常规剂量、常用疗程及常见方法,一般对胎儿影响不大,不必讳疾忌医。
1、感冒等呼吸道疾病,可使用感冒退热冲剂、板蓝根冲剂、双黄连口服液或头孢拉定,头孢氨苄等。
2、尿路感染,除多饮水外,可服用头孢类及阿莫西林等药物。避免使用喹诺酮类药物(氟哌酸、氧氟沙星、环丙沙星),否则会影响胎儿骨骼。
3、腹泻等胃肠炎,可口服黄连素、阿莫西林等,思密达、复合维生素B等。
2006年8月份的美国《生育与不育》杂志刊登了一项最新研究,称即使女性在服了含激素的紧急避孕药后失效、怀上孩子,也不必惊慌,因为这不会对胎儿造成伤害。
这项研究调查了36位服用紧急避孕药后仍然怀孕生子的妇女,以及80位未服用紧急避孕药而怀孕的妇女,统计了死产数、出生缺陷率和怀孕并发症等数据。
结果显示,服用紧急避孕药的妇女所生的婴儿,不管在体重、身高方面,都和其他妇女所生的婴儿类似。两组被测试者在死胎数、出生缺陷和怀孕并发症等方面,并没有统计数据上的差异。
研究人员强调,服用紧急避孕药后仍然怀孕的妇女,不应该因为害怕胎儿会出现畸形或其他异常状况,而选择堕胎。一般情况下,胎儿出现异常的现象,有可能是因为长期使用激素,而非短期使用低剂量激素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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