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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inglb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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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答:5

      不知道怀孕,吃了孕妇禁用药,5555

      我6.17号最后一次月经,7.5号去医院检查阴道炎,7.12-7.15这几天吃了10次(5粒/次,3次/天)抗宫炎胶囊,吃了2粒(1粒/次,1次/天)伊曲康挫胶囊,这两种药都是孕妇禁用药,大概算了下,受孕期应该是7.1号左右,不知道对宝宝有多大影响,第一次怀孕,年龄也不小了,很想要这个宝宝的。 虽然在网上看到好多这种问题,但还是想请了解的姐们们给说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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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oBaoLeYao

        历史

         

        孕期用药的种类对胎儿的影响

        药物可能对胎儿有影响,但并非所有药物都对胎儿有影响。为了弄清究竟哪种药物对胎儿有致畸作用,有关专家做了大量的动物实验和长期的临床观察,总结出了一定的规律。根据药物对胎儿可能产生的危险和不良影响的程度,将其分为五级,掌握了五个分级,在用药时就可以根据情况用药了。

        A级是已证实对人类胎儿无不良影响,是最安全的。如抗甲状腺素的甲状腺片。

        B级是对胎儿无危害证据,动物实验可能对胎儿有害。如抗感染药物中的青霉素、头孢唑琳(先锋霉素V)、头孢曲松(头孢三嗪)、大观霉素(壮观霉素)、红霉素、林可霉素(洁霉素)、克林霉素(氯洁霉素)、磺胺甲恶唑(新诺明)、乙胺丁醇、甲硝唑等;降压药中的硫酸镁;降糖药中的胰岛素;激素中的泼尼松;以及消炎痛等。

        C级是不能排除危害性,动物实验可能对胎儿有害(致畸或致死),但并未在人类身上充分研究,或对孕妇的益处大于对胎儿的危害。如抗感染药物中的庆大霉素、妥布霉素、螺旋霉素、氯霉素、环丙沙星、甲氧卞啶、异烟肼(雷米封)等;降压药中的心痛定、消普钠、尼莫地平等;解热的阿司匹林;治疗哮喘的氨茶碱、麻黄碱、舒喘灵;激素中的地塞米松;以及肝素、狂犬疫苗、鼠疫疫苗等。

        D级是有危害人类胎儿的明确证据,但治疗孕妇疾病的效益明显超过药物的危害,如孕妇病情严重,应用其它安全药物无效时可以应用。如抗感染药物中的链霉素、卡那霉素、四环素、土霉素、盐酸米诺环素(美满霉素);降压药中的卡托普利;神经系统药物中的鲁米那、安定;利尿的氢氯塞嗪;以及碘化钾、华法令和抗癌药物。

        X级是对人类或动物的胎儿都有危害,妊娠期或即将妊娠的妇女应该禁用的药物。如抗感染药物中的病毒唑等、激素中的乙烯雌酚、米非司酮、氯米芬、达那唑;以及麻疹疫苗、流行性腮腺炎疫苗、牛痘疫苗、风疹病毒疫苗等。

        与用药量的关系

        一些有危害的药物,不小心用一两次,一般也不会对胎儿产生太大的影响,而一些被认为是安全的营养药也不宜过量应用。

        因此,孕妇或准孕妇们,有病应及时到正规医院就医,医生会权衡药物的利弊,合理选择用药的。

        大霉素为什么会使小儿听力下降?

        庆大霉素为广谱抗生素,是对多种细菌感染性疾病疗效较好的药物,临床应用相当普遍。庆大霉素的毒性主要表现在,可造成第八对脑神经损害,直接影响到听力。使听力下降,甚至耳聋。庆大霉素的这种毒性与用药剂量有关。小儿,特别是婴儿的神经系统的发育还不够成熟,对这种毒性更敏感些,用药数天后耳朵就嗡嗡作响,继续用药还会出现听力下降,甚至耳聋。

        孕妇用庆大霉素时,还可通过胎盘使胎儿受到损害,因此更应慎重使用。

        如何防止庆大霉素的副作用?

        有专家认为,防止庆大霉素毒性作用的有效办法有如下几点:

        (1)正确掌握庆大霉素的适应症和禁忌症,切莫滥用。

        (2)严格掌握用药剂量和疗程。一般用药时间不超过5天,小儿用量要根据体重严格计算。

        (3)用药前要很好估计肾功能状况。

        (4)用药前必须纠正血容量和电解质紊乱。

        (5)切忌与其它对肾脏有毒性的药物如卡那霉素、链霉素、多粘菌素等合用。也不可与先锋霉素、强利尿药等合用。

        (6)用药期间,应密切观察和监护肾脏功能的变化。若发现尿蛋白呈阳性,尿沉渣出现大量肾小管上皮细胞、红细胞及管型时,应及时停药。


        药物对胎儿的影响与孕周的大小有关,由药物引起的胎儿损害或畸形,一般都发生在妊娠期的头3个月内,特别是前8个星期内最为突出。孕妇如果用药不当,往往会引起流产或使胎儿患有功能性疾病,甚至造成先天性畸形。另外,孕妇分娩前2个星期内的用药,也应特别慎重,因为有的药物会影响新生儿的造血功能,或引起严重的黄疸与溶血性贫血,有时甚至会导致胎儿死亡。

        呼吸科的疾病多为常见病、多发病,生活中经常会遇到,因此怀孕后患此类疾病的机会较多,用药时需特别注意,但也不要因噎废食,因为害怕药物的副作用而绝对不用药,以致耽误病情,造成更大的损害。

        普通感冒是病毒感染引起的,有自限性,病程一周左右,对胎儿影响不会很大,注意休息,多饮水,口服一些中成药即可,如感冒冲剂、板蓝根、柴胡等。不宜使用感冒通、新速效感冒片等抗感冒西药;不宜使用扑热息痛、阿司匹林(乙酰水杨酸)、复方阿司匹林(APC)、去痛片(索密痛)等解热止痛药。如果出现咽痛症状,注意多饮水,少食辛辣食物,不宜服用华素片,因为其中含有碘元素,对胎儿的发育有影响;不宜使用金果含片,因为其中含有对胎儿可能有影响的蟾酥。如出现咳嗽、咯痰,可服用秋梨膏或冰糖梨水。

        感冒后如果伴有发热,血白细胞升高,提示可能有上呼吸道细菌感染,此时需要使用抗生素消炎。一般来讲,如果不存在药物过敏的情况,上呼吸道或下呼吸道细菌感染时,可选用青霉素、先锋、西力欣、希克劳、菌必治。其他类抗生素药物须视具体情况酌情选用,用药原则是短期、适量,以将药物的副作用降至最低点,如病情需要可慎用红霉素类,不宜选用奥复星、四环素、氯霉素、增效联磺、庆大霉素等药物。

        哮喘病人如计划怀孕,应根据身体情况选择是否受孕及受孕时间,避开发作期及冬季,可以保证胎儿在前3个月中是安全的。如果怀孕期间哮喘发作或怀孕后新发哮喘,必要时还需用药,如氨茶碱、喘乐宁气雾剂、美喘清、必可酮气雾剂等平喘药。

        结核病人应等到结核治愈后再怀孕。如果怀孕期间不幸患上结核,就应使用抗结核药。抗结核药物虽然没有发现肯定的致畸作用,但不是绝对安全的,而结核病本身对胎儿又有较大的危害,因此异烟肼、利福平、乙胺丁醇等药物需要慎重使用。

        有些孕妇患病时,对西药怀有恐惧心理,但却随意选用中药,认为它们药性缓和、安全可靠。然而,某些中药含有生物碱等成分,有一定的毒性。若几种中药合用,毒性更为复杂,往往会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尤其是在怀孕初期的3个月内,几乎与西药一样,易引起胎儿畸形,早产、流产或死胎,所以不能忽视。

        孕期特别提示

        1.应禁用的中药:活血化瘀药:川芎、益母草等。

        峻下理气药:大黄、皂角、元胡等。

        芳香走窜药:麝香、冰片等。

        2.需慎用的中药有:辛热药:如肉桂、厚朴、干姜等。

        补益药:如五味子、棉根皮等。

        3.孕妇禁用的中成药:六神丸、牛黄解毒片、活络丹等。

        2008-07-29 15:50:01

        提问者对回答的评价(星):

          avatar of 菡若

          菡若

          历史

          你拿着药的成分去给医生看看吧.....其实宝宝那是还太小应该没什么关系的....

          2008-07-29 15:46:56

            avatar of 浩仔

            浩仔

            历史

            在不知已经怀孕的情况下服用了某些药物,要不要紧?怀孕后由于生病使用了有损胎儿的药物,对胎儿有什么样的影响,应该继续妊娠还是应中止妊娠?

              现代社会多如牛毛的新药特药,其名称让人眼花缭乱,更何况其药物成分及药理作用了。即使是一些老药,对胎儿的影响,迄今也不能完全肯定。而且,由于胎盘屏障的影响,可以阻止某些有害的大分子药物进入胎儿血液循环。因此,药物对胎儿的实际致畸作用及潜在影响,是难以估计和预料的。

              原则:唯一的一条大概的预测途径,就是不要完全从药物的药理作用及作用机制出发,而主要从服药时间及有关症状来加以考虑。3周以内:一般而言,服药时间发生在怀孕3周(停经3周)以内,称为安全期。此时囊胚细胞数量较少,一旦受有害药物的影响,细胞损伤则难以修复,不可避免地会造成自然流产,不必为生畸形儿担忧;若无任何流产现象,一般表示药物未对其造成影响,可以继续妊娠。3-8周:怀孕3周至8周内称高敏期,是胚体的主要器官分化发育时期。此时胚胎对于药物的影响最为敏感,致畸药物可产生致畸作用,但不一定引起自然流产。此时应根据药物毒副作用的大小及有关症状加以判断,若出现阴道出血,不宜盲目保胎,应考虑中止妊娠。8-20周:怀孕8周至4-5个月称为中敏期。此时为胎儿各器官进一步发育成熟时期,对于药物的毒副作用较为敏感,但多数不引起自然流产, 致畸程度也难以预测。此时是否中止妊娠应根据药物的毒副作用大小,有关症状,今后生育情况以及生病儿的社会心理因素及家庭因素等全面考虑,权衡利弊后再行决定。继续妊娠者应在妊娠中,晚期做羊水,b超扫描或胎儿镜检查,若是无脑儿,脊柱裂等畸形儿,应予引产;若是染色体异常或先天性代谢异常,应视病情轻重及预后,或及早终止妊娠,或给予宫内治疗。20周以后:孕4-5月以上称低敏期。此时各脏器基本已经发育,对药物的影响敏感性较低,用药后不常出现明显畸形,但可出现程度不一的发育异常或局限性损害,如眠尔通引起胎儿生长发育迟缓,氯霉素引起肝损伤,苯巴比妥引起脑损伤,链霉素,卡那霉素,奎宁,奎尼丁引起耳聋等,因此也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由于不同个体对药物的敏感性不一,胎盘屏障的阴隔效应也不尽相同,因此,上述分期也不是绝对的,尤其是对于某些毒副作用大的药物来说更是如此,如四环素,在整个妊娠期都有明显的致畸作用。所以说,为了生下一个健康,聪明的小宝宝,孕妇在妊娠期还是应尽量避免使用有损胎儿的药物为宜。

            2008-07-29 16:14:29

              avatar of 小球球妈妈

              小球球妈妈

              历史

              不用太担心,因为医生说过,刚怀孕的时候有害药物对胎儿的影响是"完全有"或"完全无",也就是说如果有害药物真的影响胎儿,就会造成流产,否则就是完全没有影响,你现在应该有一个多月了,到现在还没有流产的迹象的话,应该就没有问题.胎儿致畸的关键时期是两个月到三个月的时候,这段时间如果你要是服用了有害药物的话胎儿畸形的可能就会很大,但在你还不知道怀孕的时候是没有关系的,如果一旦影响了,那就会流产的,孩子是保不住的,如果没有没有流产的话,孩子就一定是健康的.这就是医学上说的"完全有"或"完全无"影响.祝好孕!

              2008-07-30 11:19:03

                avatar of mama99912

                mama99912

                历史

                受孕2-6周,吃药最危险


                大多数药物对胎儿的影响都集中在早期,而此时有很多孕妇还不知道自己已经怀孕了。在受孕后的最初两周、即停经3—4周内,孕妇服药,如受精卵受药物影响,可能会产生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药物危害到受精卵,使其无法正常分裂、发育,就会导致孕早期自然流产;另一种是受精卵对化学药品造成的伤害进行自我修复,没有任何影响,继续发育成一个正常胎儿。
                  你目前并没有发生流产,应该属于这种情况,所以不用特别担心。

                  孕妇在受孕后2—6周,也就是停经4—8周期间服药,对胎儿健康危害最大。因为此时胎儿处于胚胎器官分化发育的关键期,在化学药品的作用下,会造成流产或胚胎形态上的畸形,这种畸形可以表现为四肢短小等轻微器官变形,也可以表现为器官缺损、先天性心脏病等严重畸形。

                  受孕三个月以后,孕妇在服药对胎儿的影响会越来越小,但在此时服药也并非绝对安全。药物的影响也许不会体现在“质”上,即不一定出现临床看得见的畸形,而可能表现在“量”上,如器官功能上出现的某些异常。

                  为了避免药物对胎儿可能造成的危害,育龄妇女或准备怀孕的妇女在服药方面应谨遵医嘱,已经怀孕的女性应尽量不吃或少吃药,即使用药也要选择危险性较小的。因此,孕妇得病后最好咨询医生后再用药。当然,安全用药最好从准备怀孕时就做起。

                  但也不能走向另一个极端,有些孕妇即使有病也撑着不吃药,也不可取。因为如果一个小感冒拖延不治,最终恶化成肺炎或其他严重疾病,这对胎儿的影响远比药物对胎儿的危害要大得多。

                2008-08-01 16:3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