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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UNMAMA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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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宝也能保险吗

      前几天和朋友聊天,说到了宝宝保险的事.谁能告诉我是怎么回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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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uxiaoyun88

        历史

         

        我是黑龙江哈市的别的地方我不知道.但我们有.











        《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暂行办法》今起实施









        国务院决定从今年起在全国79个城市进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我市被列为首批试点城市。为深入贯彻十七大会议精神,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满足城镇居民医疗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以市政府第176号令形式发布,并于今天开始实施。这是我市政府落实十七大会议精神、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具体行动,是促进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措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主要政策为:



        一、基本原则



        我市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低水平起步,合理确定筹资水平和保障标准,重点保障城镇非从业居民的大病医疗需求;二是基金的使用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三是参保城镇居民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保障待遇与筹资水平相适应;四是医疗保险费由家庭、政府共同承担;五是实行属地管理,市级统筹。



        二、参保范围



        具有哈尔滨市市区(含呼兰、阿城)城镇户籍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的非从业居民(以下简称“成人居民”);具有哈尔滨市市区城镇户籍的18周岁以下的学生儿童,包括托幼机构儿童和散居婴幼儿(不含出生28天以内的新生儿)、小学、初中、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特殊学校就读的在籍学生(以下简称“学生儿童”)。



        三、筹资标准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家庭、政府共同承担。成人居民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330元(其中,政府补助60元,个人缴纳270元);学生儿童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90元(其中,政府补助60元,家庭缴纳30元)。



        对困难群体,政府提高了补助标准: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个人只缴纳筹资标准的20%,即65元,其余265元由政府补助;低保对象或重度残疾的学生儿童,家庭只缴纳10元,其余80元由政府补助。



        四、待遇水平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坚持低水平起步的原则,解决参保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均高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低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及转诊制度。已批准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除几所转诊医院以外,其它均为城镇居民定点医疗机构。城镇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使用统筹基金,设立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



        (一)起付标准



        为减轻城镇居民个人负担,城镇居民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在城镇职工起付标准的基础上平均降低了20%。具体标准为:



        成人居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00元;一级医疗机构240元;二级医疗机构480元;三级医疗机构720元。



        学生儿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50元;一级医疗机构200元;二级医疗机构300元;三级医疗机构400元。



        (二)支付标准



        1、支付比例



        成人居民发生的符合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等级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承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统筹基金支付65%;一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60%;二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55%;三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50%。



        学生儿童发生的符合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70%。



        2、最高支付限额



        参保城镇居民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住院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3.5万元。



        特殊疾病门诊治疗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在一个自然年度内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达到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对成人居民统筹基金再支付最高不超过0.5万元,对学生儿童统筹基金再支付最高不超过2.5万元。



        五、实行医疗保险费预收制



        为便于基金筹集和政府补助资金的安排使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按年预收制,每年9月1日—12月20日为城镇居民缴纳下一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期。2007年缴费期为11月1日至2007年12月20日,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了参保手续的参保人员,自2008年1月1日起享受相应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手续的,须在下一年度缴费期办理参保手续。



        六、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主要政策特征



        (一)涵盖范围广泛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涵盖了老人、儿童及非从业人员,填补了医疗保险政策覆盖范围的空白,《暂行办法》的出台,从政策上实现了医疗保障制度的全覆盖,健全了医疗保障体系。我市将有150余万人从中受益。



        (二)保障形式便捷



        1、符合参保范围的人员,可直接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手续,方便人民群众就近参保;



        2、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结算实行定点医疗机构核算制,参保人员出院时,只需支付个人承担部分的医疗费用,其它部分由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结算,减轻参保人员垫付医疗费的压力和报销手续的繁杂。



        (三)具有社会保障制度的优越性



        社会医疗保障制度以互助共济、实现社会公平为原则,具有低筹资、广覆盖的特点,体现出了社会公益性和福利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障制度的组成部分,具有明显的社会保障制度特征。同时,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弱势群体增加的政府补贴部分额度很大,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怀和扶持。



        (四)利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给予了较大的政策支持,不仅减低了住院起付标准,还增加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引导和鼓励参保人员形成“小病到社区、大病去医院”的良好就医习惯,促进卫生资源的合理利用,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具有重大的社会意义,是改善民生、惠及人民福祉的实质性措施。《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在我市的实施,能够保障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为促进“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目标的实现、构建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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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错过“头班车”9月1日后可投保



        2007年11月1日,《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开始实施,首次将18岁以下、28天以上的未成年人纳入医保范畴,惠及哈尔滨市的50多万儿童。哈市儿童医保的受理时间到2007年底报名截止,有不少家长因为不了解其中细节而错过了办理时间。



        市民孙女士就是首批错过办理儿童医保的一位家长,“我是去年从报纸上看到孩子也可以办理医保的消息的,可因为工作一直很忙,而且我以为孩子还小,才14个月,应该什么时候办都行。前两天我一问人家说今年的已经办完了,要办只好等下次了。”



        记者从哈市医保中心了解到,像孙女士这样的家长不在少数。哈市儿童医保是以学年为单位计算,这其中也包括没到上学年龄的婴幼儿,也就是说今年的投保时间为9月1日之后。



        意外险今后将纳入婴儿医保



        “我家孩子今年两岁半,正在上幼儿园,特别好动,我们总是担心她会在玩耍中受伤,以前一直给孩子办商业意外险,不知道这次儿童医保中孩子意外受伤后住院发生的费用给不给报销?”市民赵女士说。



        记者从哈市医保中心了解到,目前家长给孩子办理医保时主要包括三个部分,0~3岁儿童由家长在社区为其参保,3~7岁儿童由幼儿园统一参保,7~18岁学生由学校统一参保。“其中在幼儿园和学校参保的孩子的保险项目中包含了意外伤害险,只有在社区办理医保的婴儿暂时没有包括意外险,今后也会将意外险纳入,具体实施细则正在制订当中。”



        去年9月后住院费用可补报



        记者从哈市医保中心了解到,考虑到在校学生是按9月份起到次年8月末止的学年计算,学生儿童的医疗保险计算时间也采用学年度计算方法。也就是说,从2007年11月1日到12月20日参保的成人居民,2008年1月1日起开始享受医保待遇。而对于学生儿童来说,从2007年9月1日就开始享受医保待遇,9月1日到12月31日如果有学生儿童因病住院治疗,在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费用,医保部门将根据家长提供的收据和明细手工结算,为参保儿童报销医疗费用。换句话说,就等于把哈尔滨所有的学生儿童参加医保的时间提前了4个月。



        哈市医保中心徐科长告诉记者,在去年11月至12月底办理儿童医保的用户,如果在去年9月1日至12月底之间曾发生住院费用,可以到医保中心申请补充报销。



        门诊看病和买药不能用



        另外,一些家长提出,目前的儿童医保卡在门诊看病时不能使用的规定有些不方便。“孩子一般很少得大病,平常还是在门诊看病的时候多,而现在一个孩子得一次感冒有时费用就要上千元,实在让人难以承受,我觉得儿童医保要是能将门诊看病也纳入医保范围就好了。”市民孙女士说。



        记者从哈市医保中心了解到,目前哈市儿童医保尚未把门诊和外购药纳入医保范围,所以这两项还不能享受医保待遇

        2008-08-22 21:11:45

        提问者对回答的评价(星): ★ ★ ★ ★ ★

        提问者对回答的评语:谢谢

          avatar of ♡一正妈妈

          ♡一正妈妈

          历史

          给宝宝买医疗保险最实用哦 我准备买了。

          2008-08-22 21:4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