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白喉类毒素
白喉类毒素是一种灭活白喉毒素制剂。通常它作为一种吸附氢氧化铝或磷酸铝,并与其它毒素或疫苗相合并的制剂而提供。类毒素的含量以絮凝粒(Lf)测量,免疫力以每份的国际单位(IU)衡量(这些标准以不同的方法衡量,不能直接转换)。世界卫生组织的建议规定,7岁以下儿童每份疫苗的效力不能低于40国际单位。
b) 破伤风类毒素
破伤风类毒素是一种灭活毒素制剂。类毒素以单纯(未被吸附)的形式或被磷酸铝或氢氧化铝所吸附,单独或与其它类毒素或疫苗联合使用。以国际单位表示的破伤风类毒素的效力可由于制备方法和生产商的不同有很大差别,但是世界卫生组织规定每份不能低于60国际单位。破伤风疫苗局部反应的频率和严重程度随着接种的份数和年龄而有所增强(Myers等,1982)。当吸附疫苗注射使佐料接触皮下组织时,局部反应和无菌脓肿的危险增加(EPI,1982;Mark,1999)。这对于发展中国家通过孕妇免疫接种预防新生儿破伤风规划来说特别重要。
c) 白喉和破伤风类毒素联合疫苗
白喉和破伤风联合疫苗减少了白喉的成份,使用对象是7岁以上的儿童。局部和全身反应的强度和频率随着年龄、接种疫苗的份数以及类毒素的浓度增加而增强(Myers等,1982;CDC,1996;NCCI,1998)。从而,减少白喉疫苗的含量,反应的数量和严重程度也随着减少。现有资料说明,白喉和破伤风类毒素均可产生不良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