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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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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一般从3月开始作产前检查,所谓“高龄初产妇”,是指年龄在35岁以上第一次妊娠的产妇。一般来讲,高龄初产妇的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和早产的可能性较多。具体表现在:早产儿或足月新生儿的体重低于同孕周龄的正常胎儿,不明原因的死胎也增多,先天性畸形率也相对增加。因此,应特别注意产前监测和检查。
高龄初产妇最容易发生产程延长或难产。这是因为女子到了中年,盆腔各结合部已基本骨化、固定。因此,当胎儿产出时产妇本人发生各类并发症的危险性在为增加;同时也极易致胎儿滞留宫内引发胎儿窘迫症,其威胁性轻者影响胎儿心脑缺血缺氧,甚至导致不可逆性脑损伤,重者窒息致命。
高龄初产妇主要并发症为妊娠高血压症,容易影响母胎健康和生命的安危,应及早加以预防,若原本有其它疾病,可导致胎盘功能过早退化,对胎儿更为不利,这些都应引起高度重视。
鉴于高龄初产妇存在的上述既是生理发展的必然,又可能以各种病理现象作为结局这一特点,所以高龄初产妇大都怀有喜中有忧、喜忧参半的心情,因此,高龄初产妇及其家人,发不可麻痹大意,应具有务实的态度,根据自身情况采取特定的对策,做到防患于未然。具体办法是:
1、高龄初产妇应提高自我警觉性,不要“临时抱佛脚”。即在妊娠的初期直到临产,随时都应该意识到可能发生母胎病理性变化的意外,定期到医疗条件较好的妇产科进行母胎监护和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
2、在临产将近时,应提前住入妇产科,具体提前一周或两、三周,应视个人情况而定,切实做好产前监护,必要时及早行剖宫产较为安全。
3、妊娠期间,经过特定检查,如确诊为严重畸形儿或母体因严重并发症不能继续妊娠,否则危及孕妇生命者,应当机立断,中止妊娠;如果妊娠后期,胎儿没有致命畸形且有存活的可能,应提前行剖宫产术,可确保母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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