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妈开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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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现役军人所生子女户口登记(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
行政执法主体
公安局
办公地址
具体办理地点
办理人员
办理对象
出生婴儿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投诉电话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办理时限
公安派出所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市公安局户政股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市公安局领导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或不审批决定。
办理条件
婴儿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办理材料
婴儿父母的军官证件、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办理依据
《海南省公安厅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的管理办法》
办理程序
填写《公民出生登记户口申请表》,由责任区民警调查核实,经公安派出所领导审核后,报市公安局领导审批办理入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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