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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 of user:yjs20000

      zsnzsn

      历史

      悬赏:300分

      回答:18

      我该怎么办

      事情是这样的: 我和老公婚前一人出11万以我的名义买了一套住房,婚后不到一年他们单位给了他50万购房款,加上我剩余的婚前的积蓄10万元以他的名义买了一套住房,之后不久他又用他自己的积蓄15万(同时又借了10万),花25万元以他的名义买了一套住房,后来他无意中流露出打算把最后买的住房将来留给他女儿(老公离过一次婚,有个女儿跟着前妻),又说他们单位资助买的那套房子算作他为我们的婚姻做出的贡献,我拥有居住权,还说婚前那套住房由于我出了一半资金才是我们共同拥有的,我当时听了非常生气但也没说什么,现在他想要卖掉婚前买的那套住房用以还债,由于我不同意才没卖成。现在我想明确一下,对于我们现在的这三套房子我们各自拥有怎样的权利,对于婚后买的那两套房子他可以不通过我的同意私自处理吗(这两套房子的房产证他连看都没让我看过)? 还有一个问题,他和前妻的离婚协议上写的有关孩子的抚养费是他每个月出500元,另外离婚时一次性支付女方2万元(听老公说他们离婚时根本没什么钱),他们的住房(两室一厅)归女方,其他有关经济问题没提。我和老公结婚后知道他每年给前妻1万元(1万是他有一次和前妻打电话让我听到的,当时他前妻好像在说钱不够花,打电话和他要钱呢,后来是不是给的更多就不知道了,老公有多少钱和钱怎么花很少和我说,尤其在前妻那儿花的钱更是不跟我说),而孩子平时买任何东西几乎都找他要,各种学习班的费用、衣服、各种生活学习用具等等,甚至一块橡皮也要打电话给他要,他前妻在他面前总是装出一幅可怜兮兮的样子,有一顶点儿事也打电话找他,总说钱不够花,总说孩子可怜。我知道她们住在一个很小的县级市,消费水平很低,实际上的生活费一个月都花不到500元,由于离我们居住的城市只有不到1小时的车程,他女儿的许多辅导班、学习班都是在我们居住的城市,他前妻说不能委屈孩子,专找最贵的班。老公总认为对不起她们,只要她们提出的或是自己认为应该做的他都会满足她们。这些事情老公只是偶尔给我提起,他认为是他自己的事从不让我参与。我们有孩子前我也没觉得有什么,现在有孩子了,我就突然觉着我们这根本不是一个完整的家,老公象有两个家,对待两边没什么太大的区别,唯一不同的是每年交给前妻若干生活费却从来没有给过我,我以前和他提起过给家里生活费的事,他总是说我挣的钱已经够花了,如果真不够他当然给了,总提钱的事就不像一家人了,我不是一个看重钱的人,否则也不可能和他结婚了,只是现在心里非常不平衡。他们离婚的真正原因我不清楚,他只是告诉我他前妻一直想和他复婚,他们当初的情况和现在的情况我都不清楚,问他他从来不说,好几次都搞得我很没趣。一直这样下去,我越来越不能忍受,和他谈每次都还没说完,他就以不耐烦的口气说“什么呀!”然后就不吭声了。我不是不让他管孩子,可是我觉得他做的这一切对我来说过分了。他的工作经常出差,偶尔回家一次总说有事呆不了多长时间就急急忙忙走了,我不知道他说得是不是真的,我就偷偷查了他的通话记录,发现他去前妻那儿的次数特别多,尤其是我和他有了孩子后。问他,他都说有事才去的,都是孩子的事,没事从不去。可是我现在就是不能忍受这种现状,既然离婚了,为什么还这么密切呢,我和他说从没见过别人离婚了还是这样,他就说我和人不一样,离婚了非得搞得和仇人似的啊。到现在为止,我还从未和他就这件事好好的谈过,因为我知道谈也没用,每次都是他一不想说了我也就不说了,可是我现在越来越不平衡,我想知道,老公对待前妻和孩子的事,我有没有权利阻止他,比如抚养费的事,他额外出的钱和为她们花的钱按理说是不是应该经过我同意?是不是至少要事先告诉我一声呢?他去前妻那儿是不是应该事先和我说一声呢?我不是一个看重钱的人,就是因为心理不平衡。我知道在这件事上让老公听我的很难,要他提前和我说也是很难,因为他大部分时候都不是从家里去哪儿,而是在工作的时候或是出差的时候,他的工作性质让他在家的时候很少很少,比如说五一放假了,他告诉我要在外地加班不放假,顶多在家呆一天,可是我发现他一点不忙,2号走的当天就和前妻联系了,他出差的地方就在他前妻和女儿呆的县级市,是不是和她们度假去了天知道。我现在真不知道怎样做好,一直这样下去我发现对他的感情越来越淡了,如果没有孩子我可能就和他离婚了,可是我现在不想和他离婚,同时也不能忍受这种生活,可又不知道怎么做好,希望大家能给点建议。 ----------------------------------------------------------------------------------------------------------------------------老公说他当然是爱我的,只是他不想让他女儿觉得父母离异了就好像失去爸爸了一样,他要让女儿感觉到父母永远在她身边,还说他前妻是个贤妻良母,是个好人,只要她不嫁人,有个大事小情他都会管,他要我理解他,也就是让我接受这个现状,他不准备改变什么。可是我怎么能接受呢,他是这样的态度,他前妻又一直爱着他,经常以各种理由给他打电话,记得以前好几次半夜三更打过电话来,也不知道为什么事哭诉半天,事后我问他怎么了他都不说,只是说是孩子的事,说孩子不高兴了,再问就什么也不说了,似乎他自己也要哭了,我真得不能接受这种现状。但他说我应该大度点儿,不要没事找事,他和前妻的来往都是孩子的事,他们之间没有我想象的那种事。我为了孩子真的不希望和他离婚,但是我的感觉糟糕透了。

        avatar of XDM

        XDM

        历史

         

        就你说的你们房子的情况,如果婚前没有做财产公证的话,我是这样认为的:婚前购买的那套你完全可以说是你的婚前财产,你老公不占任何优势,婚后的住房属于共同财产(他的50万奖金属于浑厚的夫妻共同财产),另一套住房虽然是他的婚前积蓄买的,不是还借了10万元吗,这10万元也还是要你们的婚后财产来还的,所以他要是跟你说一些不中听的话你完全可以说出自己的想法的。他要处理住房当然也要经由你同意。

        至于你说的他前妻的事,你要让他明白一点,不要为了弥补过去的错而又去破坏了另一个建立起来的家,凡事要有个度,既然现在你们是夫妻,就应该相互体谅,在这方面他不能不顾你的感受,你也不要太管制他的行为,有时候就是这样,你越是管他越是做得多,你放开不管了,他或许也就没这么上劲了,总之,这需要你们心平气和的沟通,不要采取过激的态度,你不是说他前妻一直想复婚吗,不能给他们机会,如果你真不想离婚的话。所以你还是要和老公好好谈谈的,只有你们自己当事人好好谈才能解决问题。

        2007-05-05 20:45:48

        提问者对回答的评价(星):

          avatar of cyy829

          cyy829

          历史

          现和你老公看成不公的谈一下,把你的想法完全的告诉他,夫妻之间最主要的就是坦白,看他的说法,然后再商讨一下前妻的问题,男人有责任心是好的,但是也要有最起码的尊重,如果他一直和前期纠缠不清的话那你也不必留恋这份感情。

          2007-05-05 11:31:18

            avatar of baobaohaox

            baobaohaox

            历史

            我觉得这三套房子的处理你都有权参与,因为是你们结婚的共同财产.至于他小孩尽义务的事,于理如果你老公珍惜现在的家庭,尊重你的话,我觉得应该跟你明说,经过你的允许,对于他的额外付出(金钱上)我想你也不会太在意了是吧?甚至大量一点,你老公会更爱你,更珍惜现在的家.如果要从法律上讲就得去咨询一下律师了,但你是出于想维护现在的家庭的,就没必要太敌对,当然可以在你老公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去咨询一下,至少心里有个数``````但至于你老公跟前妻感情上的事,你还是得注意了,要多个心眼,看他们是否藕断丝连?不管怎么样,你现在才是他的妻子,如果他们真那样的话,是不合情理,更是违法的.

            2007-05-05 11:41:38

              avatar of liu780510

              liu780510

              历史

              如果这三套房子是在你们结婚后买的,你老公并没有做财产公证的话,那么这三套房子都属于婚后财产,你有相应的权利,无论给谁都要在你同意的情况之下才可以的。我建议你去找个律师问一下,像你这样的情况该如何处理。
              婚姻也讲的是沟通。

              2007-05-05 13:44:56

                avatar of 勇勇妈

                勇勇妈

                历史

                看起来你们经济条件不错,那么LZ对于钱的方面就显得大方些,可以让你LG多给些给他女儿用.
                但是要阻止你LG跟前妻太过频繁的往来!既然离了婚,还经常往她那跑就是不对的.

                2007-05-05 15:13:12

                  avatar of happynvren

                  happynvren

                  历史

                  如果我是你,我就这么办
                  首先将房子的事情做一个了解,去找律师了解情况,万一有什么该怎么解决。做到心中有数!
                  第二 和你的老公认真的谈一次。对目前的情况向他说清楚,要他给你一个明确的答复和解决的方式。这段婚姻究竟是否还要继续下去,是不是还要再离一次婚?是不是要这样负担两次失败婚姻留下的责任和义务?
                  拖不是办法,不谈更不对,不要委屈自己,起码婚姻中要有自己的尊严!

                  2007-05-05 16:30:43

                    avatar of 小臭美

                    小臭美

                    历史

                    这三套房子你肯定是有份的,因为都属于婚后财产嘛(在婚前没有财产公证的前提下)你老公要处理这三套房子的话都要经过你的同意的.详细情节还是要咨询专业律师会比较好点的.
                    至于你跟你老公之间的感情问题,你现在必须和跟你老公好好的谈下,把你心里的不平衡跟你老公全部说出来,如果你老公真的爱你和珍惜这个家庭的话他会明白怎么去做的!
                    在感情问题上我认为要双方坦白和懂得珍惜才会过得幸福,要给对方一定的自由空间.

                    2007-05-06 10:37:09

                      avatar of jiayebao

                      jiayebao

                      历史

                      你可以多方面的了解一下你老公

                      2007-05-06 19:16:55

                        avatar of jiayebao

                        jiayebao

                        历史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因此,婚后做财产约定,约定无论婚前或婚后财产夫妻二人共同享有是具同等法律效力。

                        2007-05-06 19:17:49

                          avatar of jiayebao

                          jiayebao

                          历史

                          只要约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双方是平等自愿基础上达成的,那么就具有法律效力.建议双方签署一个书面的协议,如是口头协议,到时一方不认为,则不好办.

                          2007-05-06 19:18:06

                            avatar of jiayebao

                            jiayebao

                            历史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007-05-06 19:19:39

                              avatar of joanqiong

                              joanqiong

                              历史

                              我觉得你太软弱了!如果是我我一定无法忍受有这样的老公.从你的语言中看你老公对前妻比对你还要好.陪前妻的时间比陪你的还要多.凭我女人的直觉你老公现在和前妻的关系就像夫妻的关系了.只是你还蒙在鼓里.死下一次心和你老公具体沟通一下,叫他给你一个明确的答案.如果他给不到你答案.我觉得离婚了还好过过着这样的生活.

                              2007-05-08 12:38:32

                                avatar of joanqiong

                                joanqiong

                                历史

                                我觉得你太软弱了!如果是我我一定无法忍受有这样的老公.从你的语言中看你老公对前妻比对你还要好.陪前妻的时间比陪你的还要多.凭我女人的直觉你老公现在和前妻的关系就像夫妻的关系了.只是你还蒙在鼓里.死下一次心和你老公具体沟通一下,叫他给你一个明确的答案.如果他给不到你答案.我觉得离婚了还好过过着这样的生活.

                                2007-05-08 12:38:35

                                  avatar of ♂宝贝妈

                                  ♂宝贝妈

                                  历史

                                  第一套房子如果没有公证,属于你的个人财产。第二、三套房子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你老公要处理后两套房子都要经过你的同意。
                                  至于你说你老公去前妻那里的次数比较多,他的前妻还想复婚的,你应该跟他说清楚了,看孩子是正常的,但是不可能看的这么频繁,去的时候要跟你说一声,或者你可以跟他一起去。
                                  你应该跟他好好沟通,不管他想不想说,你应该跟他说出你的想法,问他是想跟谁过日子,如果还想珍惜现在的家庭,那么请他不要再跟前妻有什么瓜葛,作为男人责任是要负的,但是请他不要超出范围。

                                  2007-05-08 15:29:05

                                    avatar of k2008

                                    k2008

                                    历史

                                    想的太多了

                                    2007-05-08 20:56:31

                                      avatar of 文文的妈妈

                                      文文的妈妈

                                      历史

                                      如果我是你,就去找个口碑好点的律师咨询,我要争取自己最大的利益,当然,如果我还爱他,我会让他给他女儿一部分财产,但前提是他把我当成他最近亲的人,如果反之,我就跟他没完.

                                      2007-05-09 08:57:36

                                        avatar of 优优you

                                        优优you

                                        历史

                                        还不抓紧时间啊,你老公当然是忘记不了他的原配老婆啊 你没有听说过 老婆还是原配的好啊, 跟你老公祥谈次,让他做出选择,现在又不是那二年还可以一夫多妻制,他的女儿当抚养但是他没有考虑你的感受,你找律师把房子财产做评估后离婚算了,拖得越久他们的感情就越好,和他复婚的恋头都有了你还蒙在鼓里,时间长了对你不利抓紧抓紧了,
                                                 真替你感到担心

                                        2007-05-09 10:57:05

                                          avatar of shunli

                                          shunli

                                          历史

                                          如果是我的话,决得容忍婚后有这种状况发生的,对于你老公是怎么样去离婚的,我想你之前应该要去了解一下,这样变象地了解他本人呀,如果你连他本人都不了解的话,我想不通你怎么就这么与他结婚了.离异后,对前子女的有抚养的义务,但是为什么还要与前妻搞不清楚的关系呢,如果他爱你,就应该向你透明一切呀,一家人嘛.而且双方应该有一定的信任度的,我决对你对你老公已经是很大度了,是他做出了不可让人理解的事情,你应该与他彻底摊牌讲清楚的.关于房产的问题,你决对有权过问三套房子的事情,因为你是妻子,一家人不做二家事呀.永远支持你!大胆去做吧.

                                          2007-05-09 17:46:21